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正义的温度在线阅读 - 第43章 孟强的反应

第43章 孟强的反应

    对调查对象进行区分,是每一个侦查员都需要掌握的一门技巧。这不是对特定人群的歧视,而是为了提高侦查效率。在一些案件的侦破上,有时就是抢先了几分钟,案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这种看人的技巧,是一件好事。可是也不能绝对化。有的时候,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你的固有看法,而把自己伪装成那种不可能出现犯罪行为的人群。其实,所谓无犯罪人群是不存在的。

    扑克牌系列案件已经十二年了,刘龙也在反思是不是在案件的侦破上,有什么值得反思的地方。前几天韩光明提出的凶手非一人观点,就让刘龙很受启发。现在黄轩案件,又让刘龙产生了新的想法。黄轩可以涉案,那么扑克牌案件的作案者是不是也是像黄轩一样来自被忽视的低犯罪率人群呢。

    案件就是这样,越是深入,就是越是反思当初的侦查工作。不断反思中,侦查工作在不断推进。好在,黄轩案出现了这么多的线索,让案件出现了曙光。

    “刘队,我们去哪里?”胡兴华问。

    “找孟强,关于黄轩案件,我要找他谈一谈。”刘龙说道。

    “刘队,有什么需要我配合的。”孟强对刘龙的到来有些意外。

    “有些事情,要找你问一问。”

    “刘队,你问吧。我知道的一定说。”

    “我问一下,你认识黄轩吗?”

    “什么,你说谁?”

    “黄轩。”

    “黄轩?不认识,她是干什么的?”孟强的表情很夸张。

    “孟强,你要老实交代。根据黄轩的手机,你们有过通话记录。”刘龙说道。

    “什么通话记录?我不认识黄轩,没记得接过一个叫黄轩的人的电话。”

    “你好想想,就是在你联系韩光明为你再次辩护的那一天,黄轩的手机与你通过电话。”刘龙特意点了孟强一下。

    “找韩律师的那天?那天我没有接过什么黄轩的电话。对了,那天上午是来了个莫名其妙的电话。电话里说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话,我也没有听清。我不记得,电话里有说黄轩的内容。”孟强说道。

    “孟强,你可以不认。但有些事情,你不认也不成。你与黄轩间的通话,你可以说你什么都没有听清。但你的律师也与黄轩有过通话,你怎么解释。”刘龙问道。

    “这是我律师的事情,为什么要我解释。”孟强一点也不着急,似乎早有准备。

    “好吧,这件事情我会问韩光明的。不过希望你明白,韩光明是你的辩护人,他的保密范围不涉及黄轩案件。有些事情,他不会为你保密的。”

    “我没有什么需要保密的。刘队,我也实话实说,你说的那个谁谁呀,我是真的不认识。”孟强什么都不说,这也是意料之内的事情。

    “你要申请解除取保?孟强,你现在是涉嫌犯罪,不要以为一切都可以随着你的意思来。我劝你还是配合调查,不要总是耍小心思。”刘龙说道。

    “我是申请解除取保。因为我要上班。刘队,你也知道我是一个医生,我有我的工作岗位,还有患者在等着我。”

    “你知道黄轩是怎么被害的吗?就如同当初你供述的杀人过程一样。既然你是医生,你又有过一模一样的供述,你应当知道她生前的痛苦!”

    “不论你说的那个人是怎么被害的,我都不想听。我不想再牵涉到这些与我无关的事情当中了。”孟强这次反应有些强烈,他有些愤怒。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刘龙看到自己刺激孟强的目的达到了,就把话收了回来,然后离开了孟强家。

    “孟强有反应了。”一直在旁边的胡兴华看出了孟强的反应。

    “是呀,孟强一定认识黄轩。他本来对我们一直都保持着克制的态度。现在不一样了,他动火了,他的情绪失控了。也许,我们把孟强放出去,他就会把我们引向我们要找的人。”刘龙说道。

    韩光明与陈晓丽一同去法院取的判决书,然后直接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前身是通市房产处。因为制度改革、机构改革的原因,通市房产处划归通市自然资源局管理。并且,原有房产证、土地证合二为一统一由不动产管理中心管理。所以陈晓丽办房产证,只能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因为原来的房产部门已经不存在了。

    接待两个人的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于洋。于洋看了看二人拿出的判决书。

    “这件事,我不能做主,需要向领导请示。两位提出的事情,年代久远,当时的办理人员早就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了。”于洋说道。

    “那什么时候能够给我们答复?”韩光明问道。

    “这样吧,我现在就给领导打电话。你们等一下。”于洋说完走到另外一个办公室打电话。

    过了一会儿,于洋回到办公室。

    “刚才请示了领导,这件事恐怕我们改不了。”

    “为什么,判决不是已经明确是咱们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抵押登记错误吗?你们对这个判决的内容有什么异议吗?”

    “没有异议,确实是我们工作人员的失误。可是这个抵押登记毕竟是银行来办理的。当初是我们登记错误,不过即使是登记错误,也需要银行来更正。”

    “银行在我们这里办理的抵押登记,如果我们自己给解除了,那么银行再来找我们,我们没有办法解释。”

    “于主任,我明白你的意思。就是说你们的工作人员错误登记一定会造成一定的法律后果。就本案来说,将银行抵押合同中的房屋进行了错误登记。很可能导致无法对抵押的房屋进行补登。银行也有可能追究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责任。不过,这不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将错就错的道理。这不是中心对抵押登记不予以更正的道理。”韩光明把问题核心指了出来。

    抵押房屋不是陈晓丽的房屋,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错误,导致不应当进行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了登记,而应当进行抵押登记的房屋没有进行登记。

    而在政府房产政策已经接近尾声,相关产权手续已经办得差不多了。只有陈晓丽这样极特殊情况,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若应当抵押的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已确权的房屋进行登记,就必须经过产权人的同意。

    产权人会同意吗,用屁股想也知道答案。银行把贷款放了出去,抵押登记也做了。因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过错,抵押的房产不能完成抵押。银行会去找谁,当然是不动产登记中心。

    也正是害怕银行可以追责,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想解除陈晓丽房产的抵押登记。可是,这里有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就是陈晓丽惹着谁了。她为什么要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失误买单。不二法站的正义的温度